【大河财立方消息】4月19日,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就《郑州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到,开展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业务是改善科技创新融资环境、构建科技贷款融资链条的重要举措,近年来郑州市深入实施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,创新财政投入方式,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、放大效应,为科技发展提供金融支撑。
对于扶持企业范围,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,在郑州市辖区(不含县市)内注册,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,且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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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财政设立“郑科贷”准备金,用于“郑科贷”业务风险补偿。同时,准备金由郑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专户存放、专项管理,根据合作银行科技贷款规模,实行动态管理。资金的划转须经市财政局、市科技局审核。
此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对于补偿标准也做了说明。风险补偿标准按照纯信用贷款、银行直贷有抵押贷款和银担合作贷款进行分类。
对于连续两年盈利的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的纯信用贷款,按照贷款本金损失的80%给予合作银行风险补偿;
对于银行直贷有抵押贷款,按照贷款本金损失的60%给予合作银行风险补偿;
对于银行合作贷款,由“郑科贷”准备金、合作担保机构、合作银行按照4:4:2的比例进行风险共担。
以上单笔贷款补偿金额均不超过500万元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提到,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.3倍(可按同期同档次LPR换算);合作担保公司年担保费率不超过2%;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。
单一企业在所有合作银行中“郑科贷”业务累计授信额度上限为2000万元
同一笔贷款不得同时享受省、市、区两项及以上专项贷款财政支持政策,已享受过省、市、区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贷款不得再申请“郑科贷”政策支持。
在风险管控方面,《征求意见稿》中明确,科技金融中心每季度末统计不良贷款情况,以总行(省分行)或担保机构为单位,单一合作金融机构逾期2个月以上的“郑科贷”不良贷款占全部“郑科贷”贷款余额超过5%时,应暂停新增投放,准备金对于超过部分不予风险补偿。
超过部分不良贷款风险由合作金融机构自行承担,并暂停与该金融机构的合作,存量业务纳入科技金融中心重点关注范围,合作金融机构妥善做好存量业务日常管理和风险化解工作。
附全文:
《郑州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
责编:史健 | 审校:张翼鹏 | 审核:李震 | 监制:万军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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